非公开发行概念股,非公开发行证券
非公开发行概念股,非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又称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的对象通常为公司的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非公开发行与公开增发相比,定向增发的发行门槛低、发行风险小、发行费用少,监管机构的审核程序相对简单(非公开发行执行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特别程序,即5人出席,3人通过即可),发行速度更快,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提高企业融资或重组的效率。但与公开增发相比,由于发行对象要求不超过10人,因此发行数量和筹资金额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行为,发行价格应该由发行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确定。但是,如果发行股份的价格过低,可能会损害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为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要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首日。在具体的定价机制上,针对不同类别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以及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发行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其他类型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前不确炒股新闻定发行对象和价格,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具体发行对象。为使竞价过程更加公平和公开,要求询价对象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并要求将认购邀请书发送给前20名股东。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进一步市场化,防止控股股东利用内幕交易侵占公众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