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现金流量表列示
如何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现金流量表列示合并现金流量表是由母公司编制的反映企业集团整体报表期内现金流入、现金流出数量及增减变动情况的合并报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方法是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按个别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编制;另一种方法是根据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通过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相互之间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采用合并会计报表的一般编制程序编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应抵销的内部现金流量如下。(1)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3)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4)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5)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应当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6)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与个别现金流量表相比,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一个特殊问题是,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涉及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之间的现金流量的处理问题。
从企业集团角度看,子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发生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必然影响其整体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数量的增减变动,所以应该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予以反映。子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发生的影响现金流量的经济业务包括: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之后单列“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予以反映;少数股东依法抽回其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性投资,应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应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之后单列“向少数股东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对于少数股东收益,应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部分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之前单列“少数股东收益”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