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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包销由承担发行风险-全额包销方式

2021-03-05 10:00:01 外汇110
全额包销由承担发行风险?全额包销方式全额包销由承担发行风险?全额包销方式全额包销就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全额包销由证券公司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格将证券从发行单位那里买下来,并按一定价格在证券一级市场发售的一种代理发行方式。证券公司向发行单位承
全额包销由承担发行风险?全额包销方式

全额包销由承担发行风险?全额包销方式全额包销就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全额包销由证券公司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格将证券从发行单位那里买下来,并按一定价格在证券一级市场发售的一种代理发行方式。证券公司向发行单位承购证券的价格可能低于或等于或高于证券面值,全额包销由双方在协议里确定,但发售价格由证券公司确定,发行单位原则上不干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承销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余额包销方式就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事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由证券企业代理发行该单位的证券数量,全额包销在发行期内如果证券企业承担发售的证券没有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由证券企业购入。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会计核算上分两个阶段:一是发行期内代理发行证券的核算,与代销方式一样;二是发行期结束后,全额包销对尚未售出的证券,与全额承购包销剩余证券的处理一样,作为自营证券处理。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证券,按合同规定由证券企业认购,应按承销价款,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额包销“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代理承销证券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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