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收关注函:要求三股东说明是否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
5月18日晚间,深交所向山东墨龙下发关注函,要求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说明,补充披露取得上市公司20%股份的具体资金来源,并说明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
盘面上,山东墨龙今日涨停收报于6.35元,年内涨幅已达93.6%。一季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53%;第二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31%;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46%。
关注函显示,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3月4日首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连续十次披露了增持山东墨龙股份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山东墨龙的股份比例达到20%,均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人民币普通股股份以及港股股份,累计涉及资金总金额41,241.88万元,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选择合适的时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山东墨龙第一大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29.52%,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相比差距不到10%。
关注函要求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取得上市公司20%股份的具体资金来源;来源于自有资金的,请说明具体金额,并结合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各自的注册资本、经营情况、资金实力等情况说明履约能力;来源于自筹资金或其他来源的,说明详情并穿透披露至最终资金提供方;来源于借贷或其他融资渠道的,披露借贷或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融资渠道(或借贷方)、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资金成本或利息利率、担保方及担保费用(如有)、还款计划、其他重要条款等。
关注函还要求山东智梦控股有限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架构、公司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异、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明亮与前次参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薛茂林之间的具体亲属关系、公司后续增持计划等,说明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