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披不充分、不准确,汇川物联二次闯关科创板失败
继3月17日康鹏科技上会被否之后,3月18日,科创板又一家拟IPO企业——汇川物联上会遭否。
有业内人士告诉,近期两家企业被否,自身不过硬是主因,其中康鹏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下滑,汇川物联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
汇川物联这次是第二度上会,该公司曾在2021年1月21日上会被暂缓审议,3月15日回复问询函之后,3月18日上会再度被否。
在1月21日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上,上市委要求汇川物联补充提供其前财务经理陈剑钗于该公司申报期尚未提供的银行流水;重新评估公司名称使用物联网字样是否会对投资人造成误导;同时要求说明申报期受让的专利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直接相关的表述是否真实、准确,核心产品的技术指标是否有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定;结合福建省行业监控政策调整以及国内其他省市行业市场份额,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公司行业空间和市场份额是否具有稳定性,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对于上述问询,汇川物联及中介机构回复称,陈剑钗于2017年7月起任职于该公司,2020年6月由于家庭和个人原因办理离职。2021年1月23日,中介机构对其申报期内的银行开户及资金流水情况进行了补充核查,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或不正当手段违规获取客户、直接或变相商业贿赂的情形。
另外,该公司及其中介机构否认公司名称使用物联网字样会对投资人造成误导,并称,公司业务的应用行业空间广阔,其竞争力能够保障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公司业务具有稳定性,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但是,汇川物联的上述回复并未获得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的认可。
根据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下称“上交所”)所发布的终止审核通知,此次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三个方面事项:一是汇川物联物联网行业的认定依据及理由,二是专利与汇川物联核心技术及主营业务的相关性,以及认定技术先进性的依据是否审慎、客观;三是汇川物联业务集中在福建省内,相关行业政策变化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最后,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对其物联网业务实质、核心技术及技术先进性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在招股说明书中,汇川物联自称是一家面向建筑、市政、交通、国土、文旅等行业专业提供远程智能监管整体解决方案的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远程智能监管系统服务、设备销售和系统集成两块业务,其中前者近两年的收入占整体营收的九成以上。
2020年度,汇川物联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25.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亿元,同比增长32.35%,但是公司2020年度、2020年7~12月外汇开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66.40%、82.06%。
对此,汇川物联解释称,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通信运营商等公司主要客户付款安排有所调整,回款周期加长,回款金额减少;另一方面, 2020年、2020年7~12月,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872.48万元、2037.88万元。
在汇川物联之前,康鹏科技IPO冲刺科创板也折戟,这是2021年科创板被否的首单首发事项。
根据上交所的公告,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是康鹏科技在审核期间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衢州康鹏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导致长时间停产、子公司浙江华晶由于废气排放问题被衢州生态环境局罚款、衢州康鹏安全事故导致的资产损失和减值及业绩 下滑等事项,以及相关事项对发行人内控有效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由此,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康鹏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行政处罚,在审期间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和环保违法事项,导致重要子公司停工停产,进而导致公司重要业务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发行人在内控方面存在缺陷,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