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外汇新闻

外汇新闻

取消港口建设费,交通部称正协调解决水运建设资金保障

2021-03-25 15:09:00 外汇110官网
取消港口建设费,交通部称正协调解决水运建设资金保障据交通运输部初步估算,“十四五”期间,我国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每年仍需中央投资300多亿元。交通运输部25日表示,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妥善解决水运建设发展资金保障的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改革
取消港口建设费,交通部称正协调解决水运建设资金保障
据交通运输部初步估算,“十四五”期间,我国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每年仍需中央投资300多亿元。

交通运输部25日表示,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妥善解决水运建设发展资金保障的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取消港口建设费”。

在交通运输部2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孙文剑介绍,港建费由国务院批准自1986年开征,征收期限暂到2020年底到期。由于港建费一直是中央水运建设投资的最主要资金来源,很多人关心,取消港建费后水运建设发展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据交通运输部初步估算,“十四五”期间,我国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每年仍需中央投资300多亿元。

港建费全称为港口建设费。1986年,为解决水运建设投资低迷、资金缺乏导致港口吞吐能力不足的困境,开始对26个对外开放港口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此次取消的港建费规定版本是2011年印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方法》)。该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施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

资料来源:港口圈

《管理办法》规定,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含过驳)的货物。港口建设费使用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中央分成的港口建设费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包括沿海港口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陆岛交通码头建设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2020年3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的港建费。后又将免征时间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从2020年3月1日起,港口建设费已实质上免征。

统计数据显示,自2011年《管理方法》实行以来,九年间伴随着我国货物吞吐量的持续增长,港口建设费收入规模稳步增长,累计征收达到1779.52亿元。2011年港建费收入增速达到最高点,为24.7%。近3年多来,港建费收入一路下滑,2019年增速仅为3.3%。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港建费收入预算数为182.41亿元。

2011年-2019年,港口建设费中央安排支出累计为1449.78亿元,地方安排支出累计为1042.33亿元。

炒股知识

“十四五”港口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图为大连港 。摄影/立早

孙文剑介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取消港建费后,财政部起草了取消港建费有关政策公告,待正式公告发布后,交通运输部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有关的要求,并且配合加大政策的宣贯力度,确保义务缴费人、原代收单位等相关方了解国家减负惠企的政策,同时也加快清缴退费、票据的清查、专项的稽查等各项收尾工作,确保相关的企业切实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孙文剑表示,交通运输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妥善解决水运建设发展资金保障的问题。


查看更多《取消港口建设费,交通部称正协调解决水运建设资金保障》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