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贷款_缺口理论
近期,房价波动的问题广受社会关注。国泰君安的研究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主要的38个城市中,仅有13个城市的房价没有上升,占比34%。其余66%的城市房价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17个,占比45%;涨幅超过30%的城市8个,占比21%。从涨幅最高的三个城市看,深圳为76%,东莞为44%,而南京为37缺口理论%。衡水贷款
房价的波动引发了社会对于房产税的争论,有的观点认为房产税可以抑制房价的上升。
房产税在调控房价中的作用
何为房产税?房产税本质上是一种财产税,即对拥有房屋产权的所有者在其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从调节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征收房产税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其是个税的有效补充。可是,我国从开始房产税改革以来,其更受关注的功能在于是否能抑制房价。
房价是市场交易价格的体现,原本与保有环节的房产税不应缺口理论有直接的联系。在衡水贷款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众多,包括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显然,无论如何也不应将如此重任落在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上。
再者,调控房价有许多手段,例如运用市场的供给使房地产的价格趋于平衡,运用土地政策有效控制房地产的发展速度,运用限购政策控制房地产的需求等。可是,房产税为何总是与调控房价直接联系呢?显然,在我国房产税存在的意义并不局限于其所能征收税款本身,而是其释放出来的影响房地产投资者信心的一种信号。由于房产税缺口理论是一种保有环节征收的财产税,衡水贷款会导致房地产投资保有成本的上升,因此其会抑制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导致投资需求减少,进而导致房价下跌。基于以上逻辑,因此部分观点认为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应该普遍征收房产税。
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在当前波动的房地产市场条件下,房产税的普遍征收有可能会导致房价下跌,但由于投资者信心导致的房价下跌具有较大风险,其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熔断机制”。在波动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稳定应是首要前提。我们可以释放房产税的信号,使房地产投资者有一个心理预期,从而给房缺口理论地产市场降降温,但不应在这样一个波动时点衡水贷款仓促出台房产税改革。
假设房地产市场出现巨大震动,这是现实的中国经济无法承担的后果,因为房地产行业已经联动着中国近百个行业,虽然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程度不尽合理,但其是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结构需要在一个渐进式的改革中软着陆,它需要足够的时间与耐心。况且,现在中国房地产的格局显然不是由于税收因素造成的,例如,投资渠道的有限性、人民币币值的波动、通货膨胀、土地财政等均应成为考虑因素。治标还需治本,我们更需要去研究房地产价缺口理论格波动的深层次原因,从原因着手解决问题,方为上策。<衡水贷款br />
房产税改革的重点
当然,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必然要改革。一则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税制存在一定缺陷,缺乏有效的财产税作为支撑,造成获得工资、劳务等收入的主体缴纳了更多的税,而主要依赖于财产性收入的富人则税负较低,这显然不合理。二则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营改增”后地方税收体系一直未能找到主体的税种来作为支撑,其中个税及房产税是呼声最高的两个地方税种。三则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角度看,缺口理论为达到综合效应,除交易环节的税收外,保有环节的房产税也是必不可少衡水贷款的。
那么,与现有的房产税相比较,房产税可做改革的方面在于:
一是从仅对经济用途的房产征税,改为对所有保有房产的征收。这显然会扩大征收范围,目前个人自住的房屋,假设不是出租,也没有做经营自用,是不需缴纳房产税的。假设未来改为普遍征收,并且房产税是保有环节的税收,每年征收,那么几乎每个拥有住房的家庭均会受此影响。当然,考虑到人们生活的承受能力,应给予一定的豁免,而最简单的方法便是缺口理论对于家庭人口给予面积的豁免,虽不尽公平,因为在一套价值高的房产中豁免的面积虽衡水贷款与价值低的房产相同,但所产生的抵税效应却差别很大。
二是从对历史成本的税基征税,改为以公允价值的税基征税。以公允价值作为计税的依据,优点在于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政府可以筹集到相应的财政收入,但缺点也很明显,一是征税成本较高,因为要评估房产的价值需要成本,尤其中国房地产的数量较多,单体评估虽然准确,但恐怕难以实施;批量评估虽成本比单体评估略低,但要实现国际惯例“征评分离”,即税务机关征税缺口理论不评估税,则要确定由什么样的机构来进行评税,并且如何确保评税的合理性,这都是复杂的管理问衡水贷款题。由此可见,最便捷的方法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好位置价值,由位置价值乘以相应的面积进行征税。二则,按公允价值征税对于仅有一套房的纳税人来说不尽公平,因为其在持有期间的价值变动并未产生现实的收益,用浮盈的税基来进行征税只会增加其保有成本,事实上保有者并未获得任何的增值回报。
三是存量增量均征税。之前,重庆及上海曾进行过房产税的试点改革,其中重庆主要对存量征税,而上海主要对增量征税。缺口理论其实,这两种做法都不尽合理。存量是指原来拥有房产的纳税人,增量是指新购房产的纳税人。由于房产税是财产衡水贷款税,因此是否征税主要应以是否拥有产权作为界定的标准,而不应以存量或增量作为区分是否征税的标准。
当然,即使全面征税,我国还是会出现一些特殊问题,例如小产权房是否应征收房产税的问题。假设有产权房征税,而小产权房不征税,势必会引导社会去购买小产权房。但对于一个不具有合法产权的房产征税,需探讨其合法性。
受益原则应是未来征收房产税的原则
缺口理论
虽然,在我国对于房产税的改革有不同争论,但在国际上,征收房产税的国家非常多。以美国为例,其税收主衡水贷款要由三方面来构成,联邦层级主要依赖于联邦所得税,州的层级主要依赖于零售税,而县市层级主要依赖于房产税。由此可见,房产税是美国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由于需要承担这样的成本,所以一个美国人在其年轻时可能住公寓,壮年时住别墅,在老年时则又要改为住老年公寓,因为其必须根据收入状况来调整所居住的房子,由此控制房产税的成本。
对比国外的房产税制度,笔者认为需要关注的是受缺口理论益原则。其主要体现为,假设一个地方征收了房产税,而所征收到的房产税用于提高该地区的公共服务质量,则会由于该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的衡水贷款提升而使房产价格上升,而上升的房产价格会导致征收房产税的税基增大,则地方政府征收到更多房产税,政府又将这部分增收的房产税进一步用于改善地方的公共服务质量,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由此可见,房产税的根本功能并非用来调节房价,而是筹集资金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而作为个税的补充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当然,在这种良性循环中,会形成充足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对缺口理论房产税不应本末倒置。